湖南星浩医药物流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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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湖南/长沙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其他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每片含维生素C49.5mg;对乙酰氨基酚105m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998
产品标签:基药,上海医保,感冒
产品卖点:无需保证金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片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每片含维生素C49.5mg;对乙酰氨基酚105mg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金银花、连翘、荆芥、淡豆豉、淡竹叶、牛蒡子、芦根、桔梗、甘草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C、薄荷油。辅料为淀粉、倍他环糊精、硬脂酸镁、蔗糖、滑石粉、明胶、柠檬黄、亮蓝、虫白蜡。 |
性状 | |
功能主治 | 本品用于疏风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,症见发热?头痛?咳嗽?口干?咽喉疼痛。 |
不良反应 | 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,过敏性休克、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、大疱性表皮松懈症。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|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|3.不适用于风寒感冒,表现为恶寒明显,无汗,头痛身酸,鼻塞流清涕。|4.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C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|5.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|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|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|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|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|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|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|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保存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生产企业 |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(国产) |
经销企业 | 湖南星浩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|
备注 |